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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的条件(有关累犯的认定标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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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的条件(有关累犯的认定标准)在实际社会中,对于一些违法犯罪被逮捕归案的犯罪分子,在判刑的时候可能会判处缓刑。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,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,缓刑完毕后是否是累犯?

  


  一、缓刑完毕是否是累犯

  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,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,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,所以缓刑完毕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。

  《刑法》第七十六条 【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,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并公开予以宣告。

 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;但是过失犯罪除外。

  二、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

  


  1、对于所有累犯,均应从重处罚。需要注意的是:

  (1)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。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,还是特别累犯,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,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,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。

  (2)从重处罚,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,确定其刑罚,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。

  (3)从重处罚,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,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。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,参照的标准,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,应承担的刑事责任。

  2、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,是《刑法》的第74条,“对于累犯,不适用缓刑”,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。

  3、其实还有一点,就是累犯也不适用假释。

  将上面三点总结一下,就是,应当从重处罚,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。

 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,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,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,所以缓刑完毕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,具体的规定如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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